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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教委 日期:2020-01-10 12:1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教育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邮编:1026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9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2个电子阅览处、2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9年,本委在完成信息公开和清理等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做好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工作,明确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落实专项业务培训,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场所建设,严格工作流程,确保生成的政府信息同步生成、同步审查、同步编目、同步公开。2009年,本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报纸、电视等公开形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528人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1.政府网站

2009,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0.59%;法规文件类信息35条,占总数的6.8%;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0.59%;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471条,占总数的9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35(其中包括: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举行“阳光助学北京行”捐赠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小学教师基本功考核达标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大兴区教育系统治理“小金库”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09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6.06%

业务动态类信息471条(其中包括:大兴区举办2009年民办学校校长管理培训活动,2009年大兴区中学德育工作交流周活动取得实效,区职教集团与48家企业鉴定实习就业协议,区教委召开中小学预防学生拥挤发生踩踏事故会议,市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组对大兴区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农村教育工作——大兴区为农村地区教师赠送班车,区教委进一步强化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大兴区举行首届“校园心理剧”表彰暨展示大会,大兴区“小学生古诗文诵读兴趣培养的研究”课题会成功召开,教育部、全国成人教育协会、市教委领导到我区调研成人教育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赵凤桐到我区视察中小学校舍安全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93.94%

2009年,本委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中小学入学、治理教育乱收费、人事调配工作、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等内容,以及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如:法制校长工作、学生社会大课堂、奖助学金、课程改革、安全检查、支教等内容,都及时地进行了主动公开,及时向社会向群众宣传教育重点问题、热点问题、焦点问题,把教育知情权赋予公众,提高了教育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了公众对教育事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配合并主动做好教育宣传工作,营造了促进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由于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也进一步提高了本委依法行政的工作力度,因而有效地推动了本委的自身改革和建设。

2.报刊及其他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本委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都能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开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做到同步生成、同步审查、同步编目、同步公开。对于本委常规性、基本性的信息,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形式进行主动公开。

其中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莫过于报纸和电视。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教育宣传效果,本委于今年20089月,与《大兴报》合作,创办了《大兴报·教育专刊》,并确保3344份报纸进班级、进教师办公室,及时将教育新成果、新举措、新经验展示在系统内外,至今已出刊43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信息时代,电视传媒以其视听兼备、快捷准确的优势而成为人们获取信息最快的媒介。本委一方面加强电视通讯员队伍建设,定期向电视台选送一些重要活动的影像资料;另一方面,邀请电视台编导和记者深入本委系统内部,捕捉教育亮点和热点工作,从专业角度编辑整理新闻专题,例如:35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宣传、六一儿童节第三次少代会召开、教师节庆祝、北师大大兴附小成立、七色光鼓号队为参加60周年群众游行演练、区委区政府为农村教师赠送班车、迎接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督导、第八届教师教育教学思想论坛等。

在便民服务上,本委编制了信息公开有关检索目录、编印了1000份信息公开指南、编印了1000份本委各科室信息公开服务手册,为公众了解本委工作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共设立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一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是区教委0905办公室,三是档案局信息公开查阅大厅。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528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1268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本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09年度,本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本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

1.本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区别和界定等知识,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相关的规章制度已经建立,但是在实际工作运行过程中,仍需工作实践的检验,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3.各科室此项工作的进度快慢不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不能完全固定。

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抓好基础性工作。

2.加强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尤其是重点开展本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争取上级部门对本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本委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4.进一步加强本委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倡导更多的公众都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形成更宽广、更优质的教育工作环境。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机关和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与双赢,为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和谐新大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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