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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亦庄镇 日期:2020-02-13 10:16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亦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编:10017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9年我镇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党委委员、副镇长顾玉宁同志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亦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亦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密审查办法》、《信息清理办法》、《主动公开移送办法》等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日常工作共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9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这一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本镇设置在全程代理办事服务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在公开查阅场所悬挂标识和群众意见箱,设有公开指南折页、电脑等设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为、有序、有效开展,配备了三名兼职管理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结果,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具体栏目设置,分类进行及时、准确地公开。

2009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9条,占总数的5.06%;法规文件类信息105条,占总数的18.32%;规划计划类信息16条,占总数的2.8%;行政职责类信息22条,占总数的3.84%;业务动态类信息377条,占总数的65.79%。结果公示类信息24条,占总数的4.19%

2.政府公报

本镇无政府公报。

3、报刊

本镇无报刊。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镇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镇在全程办事大厅设立政府信息查询处,悬挂标识和群众意见箱,《亦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经印刷成册,放置在办事大厅信息公开栏,方便群众了解和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程序。同时在查阅场所配备了一台专用查询电脑,电话等便于民众查询的设施,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对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公民,查阅场所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0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09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度,本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我镇在人员配备上比较紧张,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学习培训;四是需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的开展。

(二)改进措施

1、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和横向交流工作,多与区有关部门和兄弟单位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争取将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2、加强内部沟通,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敏感性及复杂性,应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谨慎答复,并做好备案工作,从而降低因此项工作处理不得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3、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密审查工作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 “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审查程序进行检查、监督。

4、在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将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落到实处,以促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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