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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安定镇 日期:2020-02-13 12:35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2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设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09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制度

   本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审查、监督和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重点承办信息的收集和送审、主动公开信息填报、接待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事项。建立月例会制度。各小组和办公室每月召开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和部署后续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的相关人员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建立了“一站式” 依申请公开工作模式,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在全程代办大厅设立了窗口,可以通过网络、信件和来访进行三种渠道的答复。制定了科室、主管领导、信息公开审查小组三级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工作。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

   为了提高信息查阅服务水平,方便公众准确理解有关政府信息,在全程代办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领取专栏,摆放《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和查阅信息的电子触摸屏,做到专人接待和专人维护。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和部署后续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的相关人员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根据《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  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 首都之窗”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本单位专栏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子栏目。主动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5类信息,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镇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7%;法规文件类信息7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5%;规划计划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3%;行政职责类信息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5%;业务动态类信息8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4.29%。

(二)公开查阅场所

   本镇在全程代办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领取专栏,摆放《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和查阅信息的电子触摸屏,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做到专人接待和专人维护。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本镇2009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未接到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案件,故无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以及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9年,本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大和丰富。

(二)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要符合本地区的实际,适合当地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上还需进一步丰富。

(三)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使受理和答复的各项工作要更加规范。

(四)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年初的试运行阶段到《条例》的正式实行,在信息更新维护、监督约束、工作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

2009年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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