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强化监督督办问题整改查处情况 (2019年7月3日至7月16日)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19-09-16 00:00 打印 【字体:

编号

检查时间

乡镇

污染源

名称

污染源

地址

问题类型

现场问题情况详述

整改要求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

查处情况

是否完成

BJ-201905-002

2019-07-06

北京市

大兴区

青云店镇

曹村无名废品收购厂

北京市大兴区曹村

其他涉气环境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处有多家废品回收站,正在生产,有噪音产生。

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整改。

2019-09-30

青云店镇政府联合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现已对13家废品回收站开具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13家废品回收站预计2019年9月30日前完取缔工作。

青云店镇政府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该单位进行检查,噪音主要来源为液压设备、装卸货物造成,经核实该单位主要进行废铁压缩成块作业,不涉及粉尘污染。13家废品回收站均为露天作业,主要进行废铁压缩成块作业.经市场监管局核查发现13家废品回收站均无营业执照。

BJ-201905-003

2019-07-10

北京市

大兴区

青云店镇

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北侧砂石厂

北京市大兴区瀛顺路

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储存或输送方式;块状物料入棚入仓或建设挡风抑尘网,并采取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对企事业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立案处罚

2019-08-15

京纸集团后方沙场属于青云店镇入市地块统一规划范围,该沙场已取缔,露天堆放物料为平整土地复耕所用,现场现已平整完成。截至目前,所属地块仍未履行土地流转程序,属于百姓个人农田地,不具备苫盖条件。针对沙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大兴区生态环境局于2017年已立案处罚过,(兴环保监罚字【2017】第533号),处罚金额10万元

青云店镇北京京纸集团有限公司北侧砂石厂,属于青云店镇入市地块统一规划范围,该沙厂已取缔,截至目前,所属地块未履行土地流转程序,属于百姓个人农田地由于存在土地纠纷,百姓不予配合,导致无法苫盖。随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地上物腾退及土地流转积极工作,流转完成后将严格按照“三查十无”标准开展巡查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