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主办
· 中共大兴区委员会 · 大兴区人大常委会 · 大兴区人民政府 · 政协大兴区委员会
首 页
今日大兴
政务公开
区域经济
旅游天地
便民服务
专题栏目
供求信息
医疗保健 购物场所 宾馆饭店 娱乐场所 交通信息 户籍信息 婚育丧葬 教育天地 百姓家居 生活提示 气象信息
@ 密码
全文检索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便民服务» 户籍信息» 身份证办理
办理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交验的材料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06-08-05

    办理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应当主动申请补领。申领人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三)申领人本人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拍摄“二代证”数码照片或交验本人近期正面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一张。

(四)申领人本人因长期在国外、外省市工作、长期卧病在床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友代为办理。具体手续: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或手印)、申领人《居民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一张和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相关附件:
相关新闻:
· 办理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交验的材料(2006-08-05)
· 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身份证(2006-08-05)
·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交验的材料(2006-08-05)
· 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2006-08-05)
· 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2006-08-05)
 
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隐私条约 网站地图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主办   大兴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办  大兴区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区政府办值班电话:89212345 地址:大兴区兴政街15号 邮编:102600
京ICP备05071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