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查与联查相结合。以各村为主体对,各村由本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包村干部对村域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进行自查,做到情况清底数明;镇建设规划科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各村进行二次细致检查。
二自拆与强拆相结合。各村根据摸底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督促产权单位或个人对违法建设进行自拆,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自拆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并停止对其供电。
三拆除与防反弹相结合。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中,采取广播、简报、大会、公开栏等途径宣传政策法规,使群众形成"依法建设为荣,违法建设为耻"的观念,同时各村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违章建设现象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