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农村综治组织,发挥基层群众在群防群治中的作用。二是在行政村推行封闭式、半封闭式管理的治安模式。三是对流动人员管理采取见房屋、见物品、见证件、见承租人、见房主“五见面”制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四是建立99个治安岗亭,21个警务工作站,加强夜间执勤力量。五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对无发案村、治安投资相对较大的村和与去年同期发案相比下降的村,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