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运期间,瀛海镇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规章制度要求,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工作。狱警、司法助理员、协管员到社区服刑人员家中送达《接受社区矫正通知书》,要求服刑人员三日内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对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尚未转到司法所,主动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矫正的服刑人员,提出表扬,并记入矫正记录,司法所及时接收。同时将接收人员的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及该人所在村委会,到村委会进行第一次走访。对于报到接受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与司法所签订《奥运期间遵规守纪保证书》,向其下发《社区矫正须知》及奥运法制宣传材料,针对其犯罪特点及罪名对其进行针对性法制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