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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定期抽查各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检查企业65家,涉及农民工3000余人,未发现企业拖欠工资行为。2、通过发放《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等宣传材料,对建筑工地、服装加工等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政策宣传与指导,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3、建立企业信息台账,健全和完善各项监控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与区劳动监察部门形成联合管控网络,发现拖欠现象后,及时介入、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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