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08年11月21日上午,兴丰街道综治办、流管办联合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处、工商所、两派出所、区流管办、巡防队等部门对辖区的六小场所、五小企业以及煤火取暖情况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检查,共检查了加工经营单位2家,食品生产单位1家、家具生产企业1家、网吧1家,建筑工地3家,门店45家,共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3家。
检查中,有2家单位存在锅炉陈旧,需要年检的情况以及锅炉工擅自脱岗现象,已责令其立即停业,进行整顿。
有5家单位均存在部分灭火器未年检、库房堆放杂乱、电线老化、连接乱、应急灯不亮等安全隐患。在对六回危改小区建筑工地检查中,发现有工人没戴安全帽、灭火器过期、配电箱未上防护网等现象。针对以上问题,街道办事处、安监局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办理有关手续,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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