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大兴区市场租房补贴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5-01-13 15:50 打印 【字体:

  大兴区市场租房补贴家庭:

  根据《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5〕16号)、《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京建法〔2020〕6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1月大兴区市场租房补贴家庭资格复核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及内容

  截至2025年1月已享受市场租房补贴满12个月的大兴区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复核名单详见《2025年1月大兴区市场租房补贴家庭资格复核名单》(附件)。

  二、复核内容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等情况。复核申报收入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家庭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备案资格所在街镇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

  三、家庭申报时限及后续处理

  请上述复核范围内的家庭于2025年1月24日前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情况,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复核家庭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家庭情况的,视为自愿放弃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其市场租房补贴资格自动终止。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受理复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填报信息存在疑点,或通过信息比对核查发现数据信息不一致、无相关反馈数据等情况的,将按照《关于加强公租房、公租房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审核工作的意见》(京住保发〔2021〕16号)规定,由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将核查结果告知申请家庭,并要求申请家庭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对按照规定申报家庭情况的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区县、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保持原补贴资格、变更补贴资格、终止补贴资格的决定。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2025年1月大兴区市场租房补贴家庭资格复核名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