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关于注销部分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证件的通告

来源:区交通局  日期:2026-06-03 11:27 打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北京氢捷鸿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京交运管许可(大)字110115118293号)等18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因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而失效,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述单位可到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进行陈述、申辩,或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可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智能政务网上办事平台”申请注销,或到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大厅(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联系电话010-69252137) 申请注销)。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逾期未提出注销申请的,通告期满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4月大兴区货运行业超期业户及其所属车辆注销名单.xls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