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兴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核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6-06-04 17:51 打印 【字体: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大兴区对辖区内现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部进行实地核查,同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结合核查结果,现将拟保留与拟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名单公示如下:

  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公示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后安定村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黎明村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求贤村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西黄垡村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沁水营村

  拟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公示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李各庄村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访、邮件等形式向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fjfxk@bjdx.gov.cn

  联系地址:大兴区兴政街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