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中心(室)(以下简称:公共文化设施)的防疫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原则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落实“四方责任”,从快从严从紧从准从实做细做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扛起首都疫情防控这一重大政治责任。
(二)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个环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疫情防控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
(三)适时创新服务。坚持常态化防控,各地、各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疫优先、措施到位、创新服务,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提供线下线上的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满足市民居家文化需求。
二、基本要求
(一)公共文化设施应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共文化设施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及时妥善处置。公共文化设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岗位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制定《公共文化设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并组织开展演练。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公共文化设施应设置防疫督导员。防疫督导员应佩戴明显标识,负责对公共文化设施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共文化设施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通告,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公共文化设施要严格做到“六个到位”,即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到位、扫码查验到位、限流措施到位、防疫规范培训到位、场所消杀通风到位、员工个人防护到位,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情况,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坚持“一馆一策”、“一出入口一码”的原则,科学动态调整开放时间和服务项目,并建立相应的工作保障机制。
(三)要按属地政府要求和防控规定关闭或恢复开放公共文化设施,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应暂时关闭公共文化设施,暂停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对出现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公共文化设施,要按防疫规定立即采取隔离措施,暂时关闭公共文化设施,配合属地疾控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待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属地疾控部门评估,再恢复开放。
三、防控措施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要遵守属地防疫要求和规定,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馆防控
1.限流措施到位。严格公共文化设施限流开放,非必要不举办室内聚集性文化活动。按属地政府要求和防控规定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等暂不开放)要按照75%限流、预约开放。
2.扫码查验到位。在公共文化设施入口处做好入场检测登记,安排专人值守,严格门岗管控,逐人测温、北京健康宝扫码验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并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北京健康宝”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北京健康宝”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对于未预约、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宝扫码验码的、体温异常的(发热的)、北京健康码异常的(非绿码的),不能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市民,禁止进入公共文化设施,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对于不配合执行前述规定、有损公共环境卫生等行为要予以制止和劝导,对于劝导无效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部门处置。
3.场所消杀通风到位。要加大对公共区域(如大厅、书刊借阅区、展厅、排练厅、培训教室、食堂、楼梯间和公共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等)及图书报刊、桌椅、电子触摸屏、门把手、电梯按钮、服装器具等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定时消毒的力度,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并做好记录,在明确位置设置“已消毒”公示牌。保持设施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加强通风换气,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当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关闭集中空调,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加强防控宣传。公共文化设施要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到馆服务对象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5.做好安全保障。对公共活动区域、安技防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馆内人员、设备、物资安全。要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有条件时可在咨询台、电梯口、图书借阅室等处配备速干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设立应急处置区域,在一层开辟独立空间,设置临时隔离场所或医疗救助点。
6.加强物资保障。配备充足的口罩、非接触式测温设备、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在服务对象入口处配置体温检测设备,并配备专人开展相关检测登记工作。
(二)员工管理
1.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到位。各公共文化设施要彻底摸清全口径员工底数(含正式在岗人员、各类小时工、短工、临时工、实习生、外聘、外包、劳务派遣、保安、保洁、保障人员以及对外合作的工作人员等),建立常态化基础信息台账(包括人员名单、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健康状态、出入境、进出京等信息),做好各类来访人员登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2.防疫规范培训到位。所有一线岗位上岗人员需经过岗前个人防护、消毒程序、测温登记、通风换气、异常处置流程、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请假、缺勤、新入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直接对接服务对象的岗位工作人员须佩戴N95或KN95口罩)。
3.员工个人防护到位。要求员工压实个人防疫责任、压紧个人报告责任、落实社会防疫责任,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对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上岗前需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要求员工在工作期间加强个人健康防护,保持个人卫生、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落实员工不扎堆聊天、不相互串岗、不集中就餐规定,员工用餐采用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公共文化设施员工食堂及设施内餐饮经营单位暂停堂食(视疫情情况恢复堂食)。对于员工居住在集体宿舍、群租房、员工日常通勤以及在外合租的,均应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少外出、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少到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前往涉疫地区,有效降低员工流动性。疫苗接种要“应接尽接”,核酸检测要“应检尽检”。做好个人及同住人员健康防护,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立即报告,并按防疫要求主动就医排查,不“带病上岗”。公共文化设施所在地区出现疫情后,要按属地防疫要求,员工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居家办公。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确需到岗员工“两点一线”工作生活,实行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面接触。
4.严格员工离京报备。当前提倡非必要不出京,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口径员工离京报备制度,全口径员工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进(返)京员工抵京前或抵京后12小时内利用“京心相助”向所在社区(单位、村等)报备,并按规定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发现的漏报漏查问题要严肃追责;员工抵京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倡导居家办公。
5.建立健全全口径全员定期核酸检测机制。各公共文化设施要提醒督促其全口径员工按要求及时参加全市重点区和属地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提醒督促其严格按北京市防疫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酸检测(如进返京人员在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14日内有购买“四类”药和出现发热等“十一类”症状到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须在72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等);提醒监督其全口径员工严格执行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冷链从业人员及同住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暂按每2日(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要配合属地按防疫规定对全口径员工进行抗原检测,加强抗原检测与核酸检测的相互补充和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早发现”能力。
(三)公众防护
1.采取人员限流措施。严格执行“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设施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预约制度,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做好开馆闭馆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闭馆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2.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一米线”、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等要求,引导公众规范佩戴口罩。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3.避免形成人群聚集。各公共文化设施内要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的聚集性活动,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该限流的要限流、该暂停的要暂停、该关闭的要关闭。
四、适时提供线上线下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设施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线下活动,提供的服务以线上为主。如确需举办,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活动规模和参加人数。根据本地群众实际需求,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当、非密闭空间的阅读推广、群众文艺、文化培训辅导和展览展示等线下服务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等服务平台,提供、推送和更新线上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丰富内容和形式,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应急处置
(一)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具备处置突发疫情的应急能力。
(二)积极配合属地工作。要根据所在区、街乡和社村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落实好本单位的任务。发现工作人员或服务对象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疑似人员安排在临时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区),做好防控和保障。同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符合防疫要求和规定的,要及时转运到相关医院进行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