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更快推进新建疫苗接种点布设工作,理顺疫苗接种点选址、审图、建设、验收等环节关系,经征求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意见,特制定《新建临时接种场所规范化审核流程图》(见附件1),协助各镇街提高建设效率,加快投入使用。
一、基本审核流程
1.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开建疫苗接种点前精心选址,出具设计图纸,由区卫健委统筹区疾控中心负责审图,设计图须符合《大兴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设置标准》(见附件2)
2.建设期间,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同步化对接信息化网络配置需求,参照《大兴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视频传感建设标准规范》(见附件3)采购、加装视频监控等设备,由公安分局负责“网关”接入,区经信局负责设备相关设备调试。
3.建成竣工后,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卫健委统筹区疾控中心对临时接种点设置进行现场验收。
4.区经信局协同区公安分局共同对信息化设施安装达标测试验收。
5.待区卫健委、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各自验收合格后,上报区疫苗接种办备案,区疫苗接种办在收到上述部门审核合格报告后,正式通知属地启用临时接种点,并同时通知上述部门。
二、注意事项
1.新建临时接种点扩容、改造、地址变更及设备挪移等情况必须报告区疫苗接种办,严禁私自处置。
2.新建临时接种点须做到“场地、信息化设备、医疗资源”同步化相匹配,及时上报区疫苗接种办相关信息(见附件4、附件5),严禁“缺项启用”。
3.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在新建临时接种点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相关部门联系人主动对接。
区公安分局:田洪年,联系方式:133****0007
区经信局: 刘 天,联系方式:186****1597
区卫生部门:宋 新,联系方式:138****1075
(联系人:戴京琦 联系方式:133****1300)
大兴区疫苗接种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