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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日期:2021-01-18 12:5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政府《大兴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的要求,紧密结合应急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涉及局业务工作的行政许可流程及事项等进行了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以信息公开推进便民服务。二是实行业务信息公开,将局业务工作动态信息、涉及行政工作的财务事项、招投标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三是动态调整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权信息,推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强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本单位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本单位政策公开答疑机制、本单位公开信息前安全审查制度、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更报备机制、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等制度,制度内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发布程序、公开方式和发布时限等,定期收集整理公开信息。明确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到位。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安全生产报、互动大屏幕、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主动公开情况。发布政务信息就是向社会公开区应急局工作内容,让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以“应公开尽公开”为原则,本年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6条。本年内修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公开。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双公示”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信息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文书进行公开,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本局共接到2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期答复,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以业务动态为主,内容相对单一;二是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不够规范。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结合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重点推进应急和安全生产领域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和完善《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审查制度》和《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安全审查,严格落实主管领导审查责任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及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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