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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人防办 日期:2021-01-18 16: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大兴区人防办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科室,配有兼职人员3名,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处,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信息联络员,与办公室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2020年大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基本信息等内容4条;公务员招考、录取信息4条;双公示52条;其他日常工作、宣传类信息118条。根据区工作部署,梳理区人防办政务公开全清单内容23项共计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信函24件,予以公开1件,其余2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进行提供。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及教育培训情况。为不断完善工作流程,本年度对信息发布审批单进行修改1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学素材,开展内部培训1次,惠及人数20余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政务服务局检查指导工作中发现了如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文件的公开属性界定存在偏差,未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于正式对外印发的政府文件上未明确标注文件的公开属性。对于上述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学懂”、“吃透”。下一步区人防办将在加大全办人员学习力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把发文审批关,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对全区人防工程审批项目、工程使用管理、警报设施等内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221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件。开展防空警报试鸣2次,发放试鸣通告63000份,主动公开相关信息5条。

北京市大兴区人防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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