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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青云店镇 日期:2021-01-18 16:0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第50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青云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当前,着眼“十四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2020年共公开信息363件;依申请公开答复42件、结转至2021年答复4件;涉及复议2件,结果维持1件、纠正1件;涉及诉讼9件,结果维持8件、尚未审结1件。

  (一)专人负责加强源头管理。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具体承办人员,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对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培训与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开展工作,严格遵循“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归档”五步工作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二是主动公开317条,占公开的87.33%,包含规范性文件1件、业务动态172条。三是受理依申请公开49件,经沟通申请人撤销3件,实际办理46件,占公开的12.67%。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43件;可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14件、不予公开0件、非本机关2件、不存在14件、重复2件、涉及第三方3件。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共11件,其中,行政复议2件,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1件;行政诉讼9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8件,结果维持7件、尚未审结1件,复议后起诉1件,结果维持1件。

  (二)科室联动确保公开规范。镇主要领导高度关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多次部署、规范政府文件制定、发布程序,进一步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二是对于一人多次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召集信访、司法、规划等多部门分析申请目的与核心诉求,积极稳妥解决。三是在开展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各项工作前,广泛征求村、科室、群众意见,经集体决策后印发实施相关文件,配合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

  (三)提高意识丰富公开内容。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一是增加公开内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增加主动公开内容。二是扩大公开途径,积极利用政务服务大厅、村级公开栏、广播及村内党员的优势,全方位、多途径宣传政策。三是确保针对问题着力解决公开不全面、不细致,答复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仍需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一是注重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按照上级要求,严格预公开、征求意见、发布政策解读的时间,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发布。二是注重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公开前逐字逐句进行审查,避免出现错别字和歧义引发舆情风险、造成负面影响。三是注重公开内容的普惠性,增加涉及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规范性文件、条例和行政事项办理政策、流程的公开比例,打通“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二)仍需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一是做好重大项目的资料整理,特别是涉及青云店镇中心镇区棚户区改造、集建地入市等重大项目的申请,尽力为申请人提供详细的信息。二是做好宅基地资料的梳理,强化查找环节,做到有存档、必公开,帮助村民解决房产认定、户口迁入等实际需求。三是完成好《信息协查函》的办理工作,加强与来函单位的沟通,进一步明确申请内容,仔细梳理、核查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三)仍需增加学习机会。按照区政务服务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开拓视野、汲取知识,对我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予以改进,持续提升工作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信息公开年度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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