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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司法局 日期:2020-01-10 13: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办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公开力度,扎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获取政府法制信息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办实行主任亲自抓、各科负责人分别抓、综合执法监督科具体办,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我办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年度报告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协调等多项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履行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依申请公开经过申请、受理、公开、反馈、建档等相关程序,并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实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畅通渠道场所。作为公民获得政府信息的另一种重要手段,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办理程序,确定行政复议接待室为受理机构,并开辟受理窗口,对外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2016年,主动公开信息235条。 
  (二)主动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了主动公开,人事信息、机构设置信息、部门工作动态等。 
  (三)公开方式。坚持公开内容、载体和效果统一,我办主要依托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区政府法制办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以来,我办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有效维护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2016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没有把握好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的现象存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公布内容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证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不断扩大法制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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