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西红门镇 日期:2020-02-14 11:0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红门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邮编:100162)。

  一、概述

  2016年,西红门镇严格按照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通过抓好常规和加强管理,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常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主管领导,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网络服务部、法律顾问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高位协调、集体决策、重点部署。

  (二)建立健全管理及审核机制。坚持专人专管,搭建通远信息发布平台,由宣传部门专人负责管理,依托该平台,及时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更新,成立恒信建业网络服务公司,组建专业化技术服务团队,为政府网站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实现内容、技术专人专管、合理分工。同时,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指定一人为信息员,专职负责信息整理、上报工作,上报内容由宣传部门总体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形成定期搜集、迅速上报、准确审核、及时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三)及时上传与更新信息。市民可通过浏览我镇门户网站,查阅我镇镇域概况和党建情况,及时了解我镇新闻、

  经济、文化、安全、环境等动态信息,并且可以通过百姓生活知悉镇域内的基础设施及教育情况。

  二、加强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安全。

  1、强化责任到人。探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机关内部主要事项公开制度,强化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保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寻求专业法律支持,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合法有效。

  长期以来,镇政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型政府的重要手段。今年,经镇领导班子集体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法律顾问为我镇法律委托代理人,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案件,严格把关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范围、方式、期限,做到准确无误、依法有效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54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信息545条,占总数的100%。

  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5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以当面形式申请12件,占总数的92.3%,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7.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法规文件类信息占55.6%,申请规划计划类信息占5.6%,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11.1%。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15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60%。

  “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6.7%。

  “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总数的33.3%。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要求补齐补正”的0件,占总数的0%。

  “已移送国家档案馆”的0件,占总数的0%。

  “已主动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二)行政诉讼

  本镇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34件,其中34件已结案,裁定驳回起诉的34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一是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缺少认知和重视,“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的确定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答复程序还需要加强学习培训。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运行。二是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三是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

  附表:

西红门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5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31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12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5

1.按时办结数

9

2.延期办结数

6

(三)申请答复数

1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3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