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点击量: 来源: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2-15 11:19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宫院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邮编:102629)。

一、概述

2017,天宫院街道工委、办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按照2017年年初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由街道党政办、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汇总、公布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街道的政府信息内容清理、界定工作,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主动公开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天宫院街道网站上。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畅通诉求和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2017年街道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对街道信息进行了系统管理,通过工作平台、政务公开、便民信息、办事指南等栏目,发布各类信息1127条;通过街道网站公布各类信息1127条,实现信息的实时发布、浏览,实现与社区居民及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2017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数的0.6%;法规文件类信息70条,占总数的6.2%;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2%;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0.3%;业务动态类信息1045条,占总数的92.7%

2017年,通过天宫院街道网站主动公开政府905条,通过街道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39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83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街道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天宫院街道党政办公室。查阅场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公开专用查询电脑,查询电脑首页设为大兴区人民政府官网,方便居民查询政府信息,并设立醒目的查询点标识。2017年共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30份,《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共接收23期,并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上架陈列,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72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7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7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7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天宫院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学习仍有不足。二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还需加强。街道动态信息公开较多,对涉及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

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度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年三月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三、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4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0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