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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2-01-18 11: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主管领导,并在区政府网站领导简介中公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并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要求,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及时答复申请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局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和流程。并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大兴区政府网站发布,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为了贴近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多种媒介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网上信息的公布,及时、准确地发布事项办理信息。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大兴普法”微信公众号、大鱼号等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六)教育培训情况。2021年度积极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七)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司法局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制度,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在制度层面上保障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业务能力及熟练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针对这一情况,将安排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以传帮带形式开展“一带一”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局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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