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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4-01-24 14:4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精神,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深入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真正做到有部署、有调度、有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涉及财务预决算、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局领导人事任免、人事招聘信息等内容。全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及时答复申请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利用“法治大兴”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近千条,其中原创139条,涵盖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为民服务典型事例、法律法规讲解等内容,这些文章不仅展现了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稳步开展,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等栏目向群众解释了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升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审核程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教育培训情况。为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优化工作方式,2023年我局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两次,通过法规讲解、示例分析、常见问题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七)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落实,通过健全各项机制、定期抽查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等方式,不断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精选程度不够。我局一直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并不断丰富公开渠道,但内容质量仍有提升空间,在精选程度上还不够,与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2023年我局在丰富渠道的同时力求在公开内容上推陈出新、推优选精,通过微信公众号展现依法行政工作中群众关心的动态、精选案例及法律知识、政务开放日活动中由专业律师团队解答群众最为关切的热点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及群众展示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战绩。这些都是精中选精、优中推优的内容,引发了群众的广泛兴趣和热点关注,充分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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