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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2014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商务局 日期:2020-01-10 15:2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委员会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商务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A座;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085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委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0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两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保证了开展工作的基础完善。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要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继续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管理维护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对公开的信息进行同步录入。二是加强委办公室和全程代办窗口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的管理,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定期维护、检修,同时保证《商务委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摆放。三是将本单位编制的主动公开目录"纸质目录"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在运行过程中,我们通过调查问卷、办事人员随机访问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根据需求进一步畅通查阅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在实践中我们感到,商务委网站是最常用的形式和最受欢迎的形式,这对我们今后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提供了依据。

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法规文件类信息33条,占总数的5.54%;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2.01%;行政职责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17%;业务动态类信息550条,占总数的92.28%

()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共设立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将委办公室和全程代办窗口作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同时也可以在区档案局查阅室查询到相关的文件材料。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0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22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申请情况

2014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答复情况

2014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信息公开量,加大公开力度和时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二是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牵头和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对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办理和服务水平,增加群众满意度。

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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