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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点击量: 来源: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2-15 11:39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宫院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邮编:102629)。 

一、概述

2014年,天宫院街道工委、办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按照2014年年初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由街道党政办、宣传文体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汇总、公布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街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街道的政府信息内容清理、界定工作,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主动公开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天宫院街道网站上。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畅通诉求和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2014年街道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对街道信息进行了系统管理,通过工作平台、政务公开、便民信息、办事指南等栏目,发布各类信息1322条;通过街道网站公布各类信息1322条,实现信息的实时发布、浏览,实现与社区居民及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街道网站上共设置首页、新闻中心、政务公开、纪检监察、便民信息、办事指南、党建之窗、社区介绍、网站留言、党务公开等十个模块。由街道宣传文体中心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科室、社区所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更新以及网络舆情监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同时,严把审批关,明确规定所有刊登的政府信息,均由主管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布,避免出现涉密信息传入互联网。

2014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占总数的2%;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1294条,占总数的98%

2.政府公报

《党建之窗双月刊》6期。

3、报刊

2014年,市区各类报刊媒体刊登57条,电视播映26条。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街道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天宫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大兴环岛东南侧,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电子屏幕,便民服务书报、材料专栏,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201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98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2310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度,本委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4年度,本委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2014年度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二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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