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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科委 日期:2020-01-11 10:3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31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0年我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科技工作实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有关制度的情况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月底作出部署并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多次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成立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科委主任担任,主管副主任为分管领导,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工作措施;科委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的清理、公开、咨询、保密审查、依申请的受理,以及协调督促各科室落实公开工作任务等工作。同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与其他业务指标一起布置,一起检查考核,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还明确科委党组对信息公开进行内部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设专人负责处理群众投诉。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条例》以及区政府办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我们修订了《大兴科委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大兴区科委依申请公开信息预案》和《大兴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监督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并严格依此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准确、便民.

3加强监督检查。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生成的政府信息,督促相关科室尽快按程序上网公开,同时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过督办和检查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

1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全部公开。根据《条例》和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重新梳理了科委网站上常规的各类信息及规范性文件180余条。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便民多样。除在网上公开之外,编印和修改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发放了1300余份。还编印了《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发放500余本。每季度编印发放《大兴科技》《民营科技简报》400份,设置信息公开咨询处和群众意见信箱,公布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接待和受理工作。对涉及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均及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更加方便群众,方便监督。

3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和保密原则。对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要严格遵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按照生成、报批、公开等步骤,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生成后因各种原因临近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在公开内容和范围上遵循保密原则,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制定科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规程,保证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影响党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的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不予公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北京市大兴区科技信息网是我单位政务公开网站,由一名专职领导主抓网站管理,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并设有专人维护,设有网管及管理员。

网站按照政务公开要求设置有:单位概况、机构职能、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网站留言等栏目.层次清晰,页面简洁。工作近况、信息及公告设置在网页显要位置,为便于查询采取动态发布系统。

在信息的发布上我们严格审核制度,由各科室保密员负责各科室业务信息发布。发布的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送单位信息员统一发布。单位举办的重大活动,会议均要求做到活动结束即时上报信息活动,做到信息不过夜。网页上的留言虽然涉及本单位正常业务的不多,我们也要求耐心解释推荐去其他部门解决。

201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0条,占总数的23.92%;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91%;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总数的4.78%;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2.39%;业务动态类信息140条,占总数的66.99%

2杂志宣传。通过定期编写、派发《大兴科技》《民营科技简报》等宣传刊物,宣传科技政策,普及科技知识,推广科学技术,通过交换或者邮递的形式发送到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使相关单位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3通过固定渠道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培训会以及现场宣传咨询。从年初在科普文化广场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始的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开始,以此为起点,在我区陆续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等系列宣传活动,社会反响热烈,不但营造了全区上下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还树立了我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良好形象。结合北京市的“双百对接”及“大兴农民田间学校” “大兴区都市型果蔬科技产业示范工程等活动我们组织了蔬菜生产技术,高效种植生产,有机栽培等系列培训10500余人次,极好的带动了农户的经济的发展。针对新城居民我们每年建立一个一个科普社区,现在已经达到六个,提高了居民科学素质,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委共设立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编印和修改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设置信息公开咨询处和群众意见信箱,公布信息公开资讯电话,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接待和管理工作。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7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325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本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0年度本委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虽然已将建立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但在信息公开各个环节方面的细节规定和制度方面还不够到位,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监督制度等方面还需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真对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进行认真完善梳理,需要细化的细化,需要完善的要补充修改完善,已过时或不合理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同时规范制度制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对制度进行保留、放弃、修补、增加,从而完善管理机制。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落实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督促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检查和督办,督促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到位。我们还要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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