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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2-15 11:56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 

 2010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宫院街道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邮编:102629)。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街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由街道工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监督工作,街道党政办具体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审核工作,街道党政办、宣传文体中心经办人分别负责内、外网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公布等具体操作工作。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街道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街道的政府信息内容清理、界定工作,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主动公开在街道网站上。

   (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同时制定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确保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畅通渠道,接受监督。结合“96156”平台,畅通诉求渠道,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利用“96156”便民服务热线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培训,保障运行。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会,及时传达培训精神,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培训会部署的工作。

(六)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

天宫院街道成立以来,在街道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在区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建立了街道网站。2010年街道通过内、外网站的系统管理、工作平台、政务公开、便民信息、办事指南等栏目,发布各类信息428条,实现信息的实时发布、浏览,实现与社区居民及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街道网站

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天宫院街道网站中系统管理、工作平台、政策法规、政务公开、便民信息等专栏公开信息。责成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网站的更新及其他相关工作。所有发布的信息,均由主管领导审批后发布,避免出现涉密信息传入互联网。街道的网络安全,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联络,区信息中心负责定期巡检、升级,保证了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1)街道内网:

2010年,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公开街道信息16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7.3%;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5.5%;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143条,占总数的87.2%。

(2)街道外网:

2010年,通过街道外网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街道信息26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总数的6%;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4.5%;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10条,占总数的3.7%;业务动态类信息226条,占总数的85.6%。

2.政府公报:无。

3、报刊。

通过报刊进行信息公开的信息:无。

4、其他:无。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2010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种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对公开的各种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充分利用天宫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这个窗口,使信息公开渠道下沉到社区。

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2010年度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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