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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旧宫镇 日期:2020-02-13 18:4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旧宫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中路88号;邮编:10007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截至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了一年多时间,在这一年多时间里,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行完善,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2009年,通过政府信息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1.77%;法规文件类信息29条,占总数的25.66%;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82条,占总数的72.57%。

2、报刊2009年,通过新版《旧宫时讯》对群众及时公开我镇机关及基层的各项最新动态。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镇共设立一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置在镇全程代理办事服务大厅,公开查阅场所设有公开指南折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纸质目录等设施,方便公众查询。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对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公民,查阅场所将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0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09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09年度,本镇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市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9年,本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难度较大。由于机关人手较少,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二)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三)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提供渠道不畅,信息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执行工作制度的检查,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改进方法如下: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完善,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网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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