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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大兴区建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住建委 日期:2020-01-10 15:2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5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29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我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建委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落实,确定了各科室的专职信息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人;编发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召开由各科室信息员参加的专题培训会三次,要求机关干部、职工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通过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提高业务水平。

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业务动态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

(二)公开渠道

建委网站(网址:http://www.dxjw.gov.cn)作为建委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平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方便群众索取和查询信息,本单位还提供便民手册、服务指南、信息公开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我委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委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无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

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健全信息反馈机制;三、整合和拓展我委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

 

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大兴区建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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