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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工作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0-01-10 17:08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大兴区农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正式开展之前,农委就进行了多项准备工作,明确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部门和联系人:
主管领导:钱文
主要负责部门:农委信息中心 农委法制办 农委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陈金香
具体联系人:许金 谷冰雪
  为此,专门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整体协调农委各科室开展工作,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实现了由信息中心、办公室、法制科三科室联合负责、严格把关的工作体系,并由主管领导亲自牵头组织农委政府信息公开负责科室的领导及联系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建立了《农委政府信息清理制度》、《农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农委信息公开制度》、《农委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在业务开展方面做到了农委每个科室都有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员,并不定期组织信息员开会学习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已组织了四次系统培训,累计培训60余人次,并做到在日常工作中实时沟通。
  信息方面,由信息中心对07年信息进行了清理发布,并清理了部分07年以前的信息。信息发布采取“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对于一般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对于重要信息,由主管主任负责审核;对于公文,各科室需认真填写农委发文稿纸,由业务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信息公开主管领导签字,并由办公室备案后,方可领取文号并发布。所有信息需由信息公开主管领导最后审批后才可发布,并由信息中心负责备案。各科室将信息及公文审批确认发布后,将电子版放入农委80服务器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夹中,并通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统一发布。截至目前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2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00余条,无不予公开信息,也未接到信息查询申请。
截至2008年底,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大兴区农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4%;法规文件类信息2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2%;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业务动态类信息270条(内容可具体描述),占总体的比例为53.5%。数据显示农委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分布在业务动态和规范性文件两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信息及公文类型的分类及审批工作,做到发布及时准确。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通告、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公开形式的情况。其中最常用的形式为政府网站方面及信息办公大厅。
  在便民服务上,农委指定了公开指南方便广大市民查阅,设立了农委及办公大厅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农委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虽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农委在咨询、申请方面都作好了充足的准备,做到表格、手续齐全,责任到人,流程明确。
四、收支情况
  暂无
五、咨询情况
  2008年,农委未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申诉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是本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年,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于个别工作的开展缺乏经验,流程不够熟练,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做到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加强与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联络及农委各科室人员的协调,把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细做好。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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