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抓好常规。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高位协调、集体决策、重点部署。建立健全管理及审核机制。及时对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形成定期搜集、迅速上报、准确审核、及时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020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信息总数86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9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北京市及我区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清单梳理工作,编制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全清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组织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并参加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培训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能完全固定,使工作人员理论知识不足,经验欠缺。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公开渠道及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等宣传媒介,多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界定不清的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新接手此项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快速熟悉业务内容,执行AB角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员岗位调整耽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