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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21-01-18 12: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需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委制定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要求全面公开“双公示”、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年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0年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3件,3件均为自然人为当事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均已按照区分原则按期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2020年大兴区卫健委加强平台建设,多种媒体精准发布。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的维护管理,深化资源整合,内容涵盖重点工作、大型活动、重大政策解读等,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利用户外广告亭等宣传载体,公开卫生健康政策,传播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服务百姓健康生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大兴区卫健委在依托区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我委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通过“健康大兴”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3000余条,便利百姓生活。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2020年大兴区卫健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新修订的《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的通知》及《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主动公开的最新政策要求。在2020年全年的工作中,工作人员及主管领导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在业务指导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在主动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材料的标准,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真正实现问政于民,阳光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大兴区卫健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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