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主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商会议,研究部署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
(二)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逐条核对每条须公开的信息,新闻类信息由新闻发言人审核签字,其它信息由相关部门副职领导审核签字。
(三)加大主动宣传力度。利用科室、单位负责人微信群、信息员QQ群等传达区级以上文件精神,通过区政府网站、镇级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宣传本镇政府信息。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
(四)加强信息属性源头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需明确公开属性。
(五)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条例》办理每一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存每一个工作流程材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全部答复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深入;二是制发规范性文件时未注明法律法规中不予公开的具体条款。
(二)改进的措施。一是由主管政务公开的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镇政府聘请的律师召开会商会,依据《条例》商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意见,责成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拍照留痕;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区级以上部门下发的政务公开文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在公文发文审批单中注明法律法规中不予公开的具体条款。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