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交通局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9号;邮编:102600)。
一、概述
2015年,为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民众依法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由局长张明为组长、党委书记王文斌、党委副书记邓俊斌、副局长李允利、殷绍毅、纪检书记何国华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柳长臣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统筹、协调等事项。
二、机制建设
(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2015年,在以往信息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包括《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听证制度》、《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大兴区交通局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
(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制定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
(三)完善信息公开考核体系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分为信息发布数量考核、信息保密安全考核,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信息公开成果
2015年,我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通过业务动态专栏等局网站栏目公开信息312条,涉及到客运、货运、汽车维修、业务办理、执法检查等各方面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4条,其中业务动态34条。为社会提供同了及时、有效地交通局工作信息,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局工作提供良好平台,有利于我局为新区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网站、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总数的5.8%;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占总数的3.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3%;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2%;业务动态类信息214条,占总数的68.6%。
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9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4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局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5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培训。定期开展信息工作培训,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报送数量,使得单位工作能及时、有效、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布。
2、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努力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结合第二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解决信息公开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一些深层次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
附表:(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填写此表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单位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9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