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区政府《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的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多次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并定期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公开渠道多样化
2016年,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安全生产报、互动大屏幕等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 强化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后,经科室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及时、便捷,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发布政务信息就是向社会公开区安监局工作内容,让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这是政府门户网站的首要功能。以“政务公开”为原则,发布的信息主要有:财政预决算4条,行政处罚8条、行政许可7条,规范性文件6条,政务信息306条,通知公告28条等。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本年度各类政务信息327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326条。
1、权力清单清理工作
一是我局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研究文件要求,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两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二是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权责法定、权责对应、权责一致”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收集整理局机关职权,制作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流程图。三是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市局权力清单标准,对局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做到每条清单都要对应到具体法规条款,并注明具体依据和处罚标准。对拿捏不准的职权,及时向市局和区法制办请示汇报。
2、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工作
一是在网站上开设一级栏目“政务公开”。在“政务公开”栏目下开设二级栏目“权力公开”和“结果公示”。在“权力公开”和“结果公示”栏目下分别开设三级栏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二是局机关各执法科室负责将本科室符合公示条件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汇总表送交法制科;由法制科负责将各执法科室上交的信息表汇总、补充,审核把关无误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标服中心负责将领导审批的信息汇总表公示在局机关网站上。三是在开展“双公示”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双公示”的内容和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具体到事、落实到位。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公示内容公示在局机关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答复情况
2016年度,本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6年,本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
到目前为止,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科室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
(二)、工作不持续,力度尚不够大。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够,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构建阳光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科室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存在对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现象,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却对办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群众无法实施监督。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6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大兴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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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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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李长龙 审核人:刘杰英 填报人:郭晨 | ||
填报日期:2017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