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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采育镇 日期:2020-02-14 16:47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2016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2条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本单位落实《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邮编:102606)。

一、概述 

 

落实要点:2016年,采育镇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四条和《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组织机构:采育镇政府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为格局开展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育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发布等事宜,其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及企业、村委会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制度建设: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采育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坚持政府信息审核、更新、登记制度,严格信息保密制度,确保可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可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制定《采育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信息公开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主动向相关法律部门负责人、镇司法所所长、镇政府聘请的律师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科科长沟通、咨询,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严谨办理每一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件,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渠道场所:按照《条例》要求,采育镇人民政府设立了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可以通过现场查阅、网络查询等形式查阅政府信息。

教育培训:2016年6月21日,采育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发展培训班。北京市圆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海旭采取PPT演示、案例分析、互动问答等形式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案例及败诉分析、政府信息公开详解”等。在镇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了培训。

2016年,经过扎实开展工作,采育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准确、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广播、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地点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数据

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包括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78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预算公开套表、预算公开套表的说明、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决算公开套表、决算报表说明6次);向区委宣传部上报微博135条;接待媒体记者66人次,其中接待中央、市属媒体记者46人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条,通过市区媒体公布政府信息84篇其中“采育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被《大兴信息》评为优秀信息,并被贺区长批示。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6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同上年相比,增加7件。所有申请为信函形式,全部在回复时限内回复。

(二)答复情况

所有依申请公开信件全部在回复时限内回复。其中:“同意公开”的5件,不同意公开的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本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已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1件。

(二)行政诉讼

本镇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中1件已结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采育镇人民政府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申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采育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重要性凸显,工作人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二是政府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多部门,部分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及其重要性认识不够,支持不够。针对以上薄弱环节,采育镇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下一步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向其他镇学习,借鉴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经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各科室和机关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部门沟通。明确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把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反馈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部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的管理,做到公开内容一致、群众查阅便捷。

(三)丰富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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