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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点击量: 来源: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0-02-15 16:36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宫院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邮编:102629)。

一、概述

2016年,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街道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36条规定,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天宫院街道高度重视,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社区为成员的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本着“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并在街道财政资金上予以保证。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街道在学习区级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序地开展工作并圆满完成年初计划。

  (二)落实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策解读、行政决策预公开、民意调查、保密审查等各项制度,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不搞假公开,注重质量和实效。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政务公开有部署、有安排,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以下发文件、开会部署等形式提高认识,并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切实履行职责。主要体现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街道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就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侧重点进行商定,按市区要求不定期修正本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主管领导严格把关,职能科室配合做好审稿、核稿、签批、公布等事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街道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1. 政府网站

街道网站上共设置首页、新闻中心、政务公开、纪检监察、便民信息、办事指南、党建之窗、社区介绍、网站留言、党务公开等十个模块。由街道宣传文体中心牵头,明确专人负责科室、社区所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更新以及网络舆情监控,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同时,严把审批关,明确规定所有刊登的政府信息,均由主管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布,避免出现涉密信息传入互联网。

2016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行政职责类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动态类信息1118条,占总数的100%

2016年,通过天宫院街道网站主动公开政府56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016年通过街道微信平台公开信息35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报刊

    2016年出刊《党建之窗》5期。  

(二)公共查阅场所

本街道共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天宫院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大兴区庆祥南路29号院,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电子屏幕,便民服务书报、材料专栏,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2016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75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720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街道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街道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6年度,本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答复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本街道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天宫院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人员是兼职,工作力量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数量小,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三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够。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 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市区文件,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网站公开内容规范到位。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季度上报信息不少于150条。

3.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抓重点深化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做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注重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我街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5.搞好督促检查。要根据市区文件精神和街道年初工作部署,由街道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政务信息公开成员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且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通过督促检查,总结成绩,解决问题,促进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天宫院街道政府信息公开2016年度报告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18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0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        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        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        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        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        、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        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        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5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     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2000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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