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区国资委落实《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信息公开数据情况;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dxq391/zfxxgknb/dxqbm_yjlist.shtml)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兴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邮编:102600。
一、概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运行,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各科室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编写本科室政府信息,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审核签批,再由办公室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三是持续建章立制,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主要通过市政府公开专栏(首都之窗)和区国资委网站(10月后合并于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在市政府公开专栏中设置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法规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几大栏目,其中还有机构信息、领导介绍、政务动态、工作动态等小栏目,并根据单位情况变动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018年,本委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4件(其中1件申请为2017年12月25日,答复时间为2018年1月4日)。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准确的公开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重大事项办理情况、企业负责人薪酬、政府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
四、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组织,明确职责。明确了一位委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国资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1名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机关各科室分别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员1名。
二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从实际工作出发,各科室将我委与区属国有企业密切关系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公开信息的发布设立检查监督机制,各科室信息员撰写信息后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再由保密办主任进行保密审核,后由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签字后办公室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公开有序正规,形成和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机制,严格执行。在公文办理程序中增加公开属性认定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提升公文主动公开比率,严格依法行政。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区国资委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的形式还应进一步丰富;利用调查征集类栏目获取公众需求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规范办理流程,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公开理念。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特别针对依申请公开流程进行专项业务培训,调动各科室人员积极性,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图表、图等多种表现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宣传平台,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表:《大兴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
大兴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