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大兴区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邮编:10260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2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设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8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201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完善制度
本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审查、监督和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重点承办信息的收集和送审、主动公开信息填报、接待依申请公开及答复等事项。建立月例会制度。各小组和办公室每月召开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和部署后续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的相关人员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
建立了“一站式” 依申请公开工作模式,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在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窗口,可以通过网络、信件和来访进行三种渠道的答复。制定了科室、主管领导、信息公开审查小组三级的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工作。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措施
为了提高信息查阅服务水平,方便公众准确理解有关政府信息,在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材料领取专栏,摆放《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和查阅信息的电子触摸屏,做到专人接待和专人维护。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了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和部署后续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信息公开的相关人员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7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72%;业务动态类信息208条,占总数的75.36%。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87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条,占总数的0.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6条,占总数的28%;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9条,占总数的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81条,占总数的68.9%。2018全年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最主要的途径是政务微信和政府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镇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镇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度,本镇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二)答复情况
2018年度,本镇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并已进行答复。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本镇接到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申请人闫某某对被申请人2018年6月19日作出的京兴安公开(2018)第2号-答《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不服,于2018年8月7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终止行政复议。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 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大和丰富。
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要符合本地区的实际,适合当地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上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
学习,使受理和答复的各项工作要更加规范。
(三) 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年初的试运行阶段到《条例》的正式实行,在信息更新维护、监督约束、工作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8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987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12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8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0 |
填报日期: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