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实际,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本单位落实《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长子营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兴区政府网(http://www.bjdx.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子营镇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邮编:102615)。
一、概述
2018年,长子营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大兴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
长子营镇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责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等事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制度建设
目前,我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坚持政府信息审核、更新、登记制度,严格信息保密制度,确保可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可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完善《长子营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渠道场所
按照《条例》要求,长子营镇人民政府设立了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可以通过现场查阅、网络查询等形式查阅政府信息。
我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3次,举办培训班数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40次。
二、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及内容按照《条例》规定,本镇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大兴区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我镇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内容(包括:机构信息、预决算、城乡规划、用地管理、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十三个方面)的信息,每方面公开的内容都有具体的信息名称、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并及时更新。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4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总数的2.63%;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4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58%;行政职责类信息18条,占总数的5.26%;业务动态类信息308条,占总数的90.06%。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6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9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94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2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镇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撤消1件,20件答复时限到2019年,目前已答复),较去年增加10倍。申请形式为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申请。申请办结数9件,按时办结数为7件,延期办结数2件;申请答复数9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发生的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机构、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等方面按要求积极落实,但存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个别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二)改进措施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政府
2019年3月
附件: | ||||
{3}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长子营镇人民政府 | {19} | {23}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8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5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4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5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2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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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9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1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7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4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2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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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00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
单位负责人:王颖 审核人:王颖 填报人:张宝春 | ||||
填报日期:2019.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