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组织领导情况
国资委由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办公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大兴区国资委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5条,其中涉及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43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国资委共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3件传真申请,1件邮件申请,其中3件均按时按标准予以登记答复,剩余1件申请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目前正在办理中。2022年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将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规范、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等要素,压实内部公开责任。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国资委主要公开渠道为大兴区政府网站,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委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而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正常运行。
(六)教育培训情况
国资委高度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注重工作队伍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学习区政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方法。同时,加强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国资委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关、审核关,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仅满足于完成最低频次的更新。二是信息公开偶有迟缓,信息范围不宽和信息量较小。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加强督促引领,指导重点业务科室做好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并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