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国资委由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办公室牵头,其他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涉及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其他信息24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
区国资委信息公开主要为企业调研、党员主题教育、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区国资委的工作动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共接收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3件均为邮件申请,3件均按时按标准予以登记答复。2023年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和审查程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主要公开渠道为大兴区政府网站,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我委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从而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的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正常运行。
(六)教育培训情况
区国资委高度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注重工作队伍的培养和锻炼。积极学习区政务局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方法。同时,加强机关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促进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区国资委严把信息公开内容关、审核关,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