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指示精神,按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区科委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副主任作为主管领导,各科室设立信息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级落实且真实、有效、可靠。
2.主动公开情况。区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2023年度科委共主动公开信息61条,其中涉及领导简介调整、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从严治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相关工作,2023年大兴区科委制定印发了《大兴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修订),明确政策支持方向、支持力度和支持条件等,并且我们还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政策解读宣传10余次,参与人员1500多人,并且我们还通过线上进行了政务开放日政策宣讲活动1次等相关工作。
3.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新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共答复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要求,已依法予以答复办结。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了能够高效及时的上报信息,科委建立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并明确信息员定期报送信息,信息内容由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逐一审核,最终由办公室对外进行发布。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了做到科技创新工作及最新科技政策向社会进行宣传,科委通过政务开放日活动,进行了线上开展了“2023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政务开放日活动,并且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相关政策征集通知以及相关工作信息等内容。
6.教育培训情况。2023年区科委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相应的培训,每季度通过信息报送任务总结问题,并且传达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由主管领导通过会议形式对涉及科室进行相应的询问整改和传达政策要求。
7.监督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到位,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审查,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并且对考核评议、测评结果、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依据“条例”及“三定”和“全清单”认真高效的完成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二是公开力度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在制度中查找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的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二是通过科室培训与督促,提出工作信息不隔夜的等相关要求,促使科室能够重视信息的重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