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大兴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夯实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基础,提高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职责,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的工作体系。各科室落实专人负责,责任细化到人,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
我局将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常态化公开机构职权、预决算、重点民生和事实、执法结果等信息,并持续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六稳六保等专栏内容。围绕《大兴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结合人力社保工作“一头一尾”的特点,按年度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并对照全清单分配公开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督导完成进度,做到条理清晰、规范有序。
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发布管理,建立民需汇集、民计采纳、民意监督工作机制,有序扩大公开征集意见范围,公布采纳情况,并在政策发布同时以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切实在政策制定执行中问需、问计、问效于民,形成“公众点菜、政府端菜”的良好格局。
(三)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受理公开申请,畅通现场、网络、信函等各渠道。全年共受理公开申请15件,其中14件已办结,1件结转至2024年。所办案件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答复,内容合法、流程规范、形式严谨。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按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反复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进一步加强“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力度,充分利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舆论引导等作用。另外我局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认真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公开意识,提升发布信息、政策解读的质量。
(七)监督保障
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有力有效。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明确公开部门和相关责任人,重点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写作能力有待提升,存在用词不准确,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2.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经验,受理案例较少,工作思路不明确。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着重围绕公文写作、行文规范、信息宣传、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2.进一步丰富理论知识,查找、收集相关案例,积累工作经验。同时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交流,行文用字力求客观、严谨,相关法律条文引用正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