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分管负责领导及牵头科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召开4次工作部署、协调会,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至二十六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开展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3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8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17条。2023年通过区12345派单系统、区级或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等网民咨询平台,接到简单咨询及热线案件1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内完成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2起,其中:1件予以公开,按照规定流程按期答复;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案件。未发生针对大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及标准化管理,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的作用,为社会提供统计服务、解读统计数据、搭建沟通桥梁、展示统计风采的职责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明确本局信息公开负责人分工,明确各科室职责;二是及时整理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使工作流程标准化、便捷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开展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的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普查两员和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活动,并在北京大兴app和北京大兴官方微博进行同步直播,扩大影响力,推动统计工作发展。二是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和大兴经开区开展两场政策公开讲活动,根据企业需求,定制服务内容。三是创新形式开展五经普线上、线下竞答活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公众对于统计工作的了解与认知。
(六)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参与区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变化。力求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操作知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做好此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定期“巡检制”,设立政务公开巡查台账,按照栏目发布频率要求,挂图作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发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统计数据解读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情况:坚持数据发布与数据解读同步,完善了图片图表解读形式,更易于社会公众了解统计数据,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