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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4-01-24 15: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落实主要责任,厘清职责分工,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单位副主任统筹、引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设行政办公室为主责科室,配备专办员及协办员,做好工作配合、交接,保障该项工作长期、有序的开展。

  2.主动公开情况。积极主动与区政府网站开展栏目共建,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保障工作,在涉及营商、民生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更好的助力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重点领域栏目公示信息700余条:其中,政府采购栏目506条,保障性住房栏目103条,重点民生实事栏目84条,双随机栏目49条,重大建设项目栏目7条等。

  3.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受理依申请公开155件,涉及工程监管类63件,拆迁类57件。完成答复14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9件。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好政策性文件审核把关“三步走”方案。第一,在文件制发时,即对公开属性进行标注,分类实施管理。第二,对于主动公开属性的文件,要经过保密审查后,网上进行公开。第三,对于已公开的信息,定期开展文件有效性的梳理;对于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文件,研究其向主动公开转化的可能,扩大文件公开比率。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除了网站,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兴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传播效率。二是优化信息内容,按照“北京指标”要求,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以通俗易懂具有亲和力的大众语言,赏心悦目的视频图片等形式,便于公众解读。三是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意见征集、政策解读、组织和宣传政务开发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拉进政民距离。

  6.教育培训情况。本年度组织教育培训3次。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了“政务公开要点”、“政策性文件的发布与解读”、“政府信息公开败诉案件通报”等方面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强化整体业务水平。

  7.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公开过程性、结果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绩效考评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密切关注群众建言建议,及时妥善的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存在滞后性。日常工作中,把工作重点放在了主动公开上,对于公开后的时效性管理,往往不能够及时的重视起来。针对此问题,我委将政策性文件的清理纳入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委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政策性文件工作台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定期组织全委开展政策性文件清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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