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
镇党委副书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综合保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科室,对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镇司法所负责协助依申请公开,市民活动中心负责上传区政府网站信息和维护微信公众号,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依据职责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主动公开
2023年榆垡镇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执法类信息13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社会保障类信息12条,助企纾困类信息1条,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与反馈2条。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37条,内容涵盖教育、医疗、就业、交通、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
3.依申请公开
2023年榆垡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新增受理64件,2022年结转3件,全年办结65件,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所有申请件受理及时、答复规范、收费有据。
4.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制作、谁认定”的原则,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进行认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榆垡镇政务服务中心摆放政府公报,方便群众取阅。妥善保管各类档案等政府信息载体。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榆垡镇多措并举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通过政务新媒体设置“@国务院”和“区长信箱”链接,畅通政企政民互动渠道。定期举办“政务开放日”活动,加强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的沟通。
6.教育培训
榆垡镇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并将市区级领导和专业律师培训内容传达至相关工作人员。组织系统培训,将线上学习和线下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统一,重点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文件。
7.监督保障
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里公布联系方式,虚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批评、建议。同步公布监督方式,便于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申请接收渠道“邮政寄送”,未注明联系电话,导致一些申请人误填写了司法所的联系电话,在邮件派送中造成不便;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在认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时把握不准。
2.改进情况
一是我镇于2023年8月新增邮政寄送联系电话,杜绝邮递员联系不畅造成延误的情况。二是组织各部门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在出具各类公文时提示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合理判定公开属性,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榆垡镇发出收费通知12件,合计金额4940元,实际收取金额3650元,发出收费通知但未收到款项金额为12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