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明确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办理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2.主动公开情况。依据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权、权责清单以及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39项,确保职责全覆盖、事项无遗漏。及时主动公开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部门预决算、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宣传信息等,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要求,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度。
3.依申请公开情况。秉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依照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发布程序、公开方式和发布时限等开展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等各类重要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2024年共接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期完成答复。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行业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现有政务公开全清单具体职责和业务事项,全面梳理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全清单80项,逐项明确业务事项、公开依据、内容标准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履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保障公开成效。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主渠道,做好“大兴应急”政务公众号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口径统一、信息准确、及时全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6.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区政府公文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组织局内相关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性文件管理等专项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局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具体事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7.监督保障情况。严格履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信息公开联审机制,明确要求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正式公开。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年度根据工作安排,局内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有所调整,相关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政策标准把握还不够全面准确,还需要加强学习。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沟通,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针对性。二是及时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政策依据和实际操作等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实际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