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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国资委 日期:2025-01-20 10:5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领导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备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做好配合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财务指标完成情况4条,其他信息22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工作动态、区领导走访调研及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2024年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梳理统一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提升各科室的主动公开意识,扩展主动公开信息来源和范围,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六)教育培训情况

  加强人员培训力度,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学习和培训,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的力度,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研判和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实效性和准确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众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和反馈机制不完善,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不高,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建立完善的公众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发挥公众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监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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