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北京市大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强化公开解读服务,积极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确定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分管领导、部门和人员,由审计综合科统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并配有1名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2.立足审计监督职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大兴区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主动更新局机关基本信息和执法公示模块等信息。同时,立足审计监督职责,围绕审计重点工作做好大兴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大兴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相关执法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应公尽公。
3.依法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指南等相关信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函、邮箱等申请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2024年共收到并办理申请4件,均已依法依规答复、办结。
4.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管理,从制作信息到公开进行全流程审查。
5.推动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我局以大兴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审计结果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同时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舆论引导等作用。
6.强化监督保障。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部门年度考核范围。重新修订内部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
7.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群众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政府信息专业性较强,解读不够精准,存在群众不好懂、不好用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不断加强研究探索,更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要。三是积极参加培训、座谈等活动,学习其他部门经验做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